肥料名称、外包装、检测标准又有新要求!复合肥、BB肥、复混肥等11项国行标准修订征求意见中
随着人们对食物安全的愈发重视,而作为提供植物生长养分、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的肥料成为关注焦点。国家标准是规范肥料市场,保护企业、农户、消费者权益,食品安全绿色化的关键。
但目前肥料行业中已然存在很多问题,譬如矿物原料、工业和生活垃圾等肥料生产原料中含有砷、镉、铬、铅、汞等元素及其化合物,而重金属会对土壤造成污染,影响作物生长发育,影响农产品质量,甚至通过食物链对人畜造成危害;现行有机无机复混肥国家标准缺少更高的要求,不利于鼓励和促进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装备改造,不利于产品质量及回收率的提高,无法真实客观的反映我国有机无机国家行业整体水平提高;肥料中重金属测定标准缺乏……
肥料和土壤调理剂中农重金属测定标准制定迫在眉睫,行业技术提升带动产业进步同样需要国标的修订。
根据行业需求、按照国标委和工信部下达的国行标制修订计划,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已完成《复合肥料》《钙镁磷肥》《重过磷酸钙》《掺混肥料(BB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硫包衣尿素》《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肥料中总镍、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含量的测定》国家标准和《肥料级聚磷酸铵》《稳定性同位素氘标记试剂 第5部分:特罗类-D9》11项化工行业标准制修订,现向各有关单位征求相关意见。
11项国行标制修订变化如下:
(1)《复合肥料》
标准名称变更为复合肥料,同时修改了复合肥料的定义;
删除了其它术语和定义,引用 GB/T 6274-2016;
增加了聚合态磷、种肥的定义;
调整了粒度指标的测定范围,同时修改了附录 A;
增加了标明含尿素态氮产品的缩二脲含量指标;
增加了标明含中量元素产品中钙、镁、硫等单一元素的含量指标和测定方法;
增加了标明含微量元素产品中铜、铁、锰、锌、硼、钼等单一元素的含量指标和测定方法;
增加了标明含聚合态磷产品中聚合态磷的含量指标和测定方法;
取消了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的产品应注明为“枸溶性磷”,“水溶性磷占有效磷 百分率”项目不做检验和判定的补充说明以及该类产品的标识说明;
增加了用杜马斯燃烧法测定产品中总氮的方法;
增加了硝态氮含量的测定方法;
增加了氯离子含量的测定方法,同时取消了附录 B;
修改了组批检验的最大批量;
细化了产品包装标识的规定,明确了标注含硝态氮产品的硝态氮含量要求,补充含尿素态氮产品、含氯产品的标识要求,增加了含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产品以及含聚合态磷产品的标识要求。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出厂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标准实施之日六个月后,市场上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产品外包装禁止标注 GB/T 15063-2009。
(2)《钙镁磷肥》
标准名称修改为“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
增加有效钙、有效镁含量以及可溶性硅含量技术要求,增加颗粒型产品剂型及其技术要求;
增加重金属限量要求;
增加 ICP 分析方法测定有效钙、有效镁含量以及可溶性硅含量。
(3)《重过磷酸钙》
增加了试验操作安全警示;
增加了重过磷酸钙中游离酸的测定仲裁方法:滴定终点指示酸度计法;
增加了砷、镉、铅、镉、汞的限量要求及测定方法;
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定,采用标准改为 GB/T 8170-2008
(4)《掺混肥料(BB肥)》
增加了标明含氯产品的氯离子含量指标,按低氯、中氯、高氯分别规定;
增加了自动电位滴定法测定氯离子的含量,适用于试样溶液有颜色的产品;
增加了 ICP(等离子发射光谱法)测定非螯合中量元素的检测方法;
增加了螯合态微量元素的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非螯合态微量元素的测定由按 GB/T 14540 改为按 GB/T 34764 规定进行;
增加了杜马斯燃烧法测定总氮含量;
增加了 ICP(等离子发射光谱法)测定钾含量的检测方法;
对含氯掺混肥料,明确了低氯、中氯、高氯的标注要求;
增加了有机质含量的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增加了掺混肥料中重金属的限量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型式检验项目中增加了螯合态微量元素和重金属限量指标内容;
采集样品时,由每袋取出样品不少于 200g 改为不少于 400g,每批产品采取的总样品量由不得 少于 4Kg 改为不得少于 6Kg;
样品缩分时,用接收器取出采取的样品由 1000g~1500g 改为 2500g~3000g。同样步骤处理保 留的样品由 1000g 改为 1600g,再次缩分得到的两份样品由 500g 变为 800g;
试样制备时,缩分后用于研磨供成品分析用的样品量由 100g 改为 300g 至 400g 左右;
本标准标识中增加了螯合态微量元素标注项目;
本标准标识中增加了“若在产品中添加其他肥料添加物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添加物名称和作 用”;
本标准包装、运输和贮存中增加了“如果肥料中添加肥料以外的成分如添加植物激素,需要在 外包装上标识。”
(5)《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增加总养分指标:Ⅰ型总养分含量≥15.0%,Ⅱ型总养分含量≥25.0%,Ⅲ型总养分含量≥35.0%;
增加有机质指标:Ⅰ型有机质含量≥20%,Ⅱ型有机质含量≥15%,Ⅲ型有机质含量≥10%。
(6)《硫包衣尿素》
拟按照农业需求和国内实物质量水平,调整产品技术指标;
拟增加质量安全要求。
(7)《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
标准名称由“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修改为“肥料中砷、镉、铅、铬、汞含量 的测定”;
删除了限量要求的内容;
增加砷和汞的原子荧光测定方法。
(8)《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
鉴于重金属污染的危害性,《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报批稿)国家标准对肥料中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作出了限量要求,其中砷、镉、铬、铅、汞的测定方法采用了《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GB/T 23349-2009)国家标准和 ISO 17318《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砷、镉、铬、铅、汞的测定》国际标准。
但国家标准中,砷的测定采用分光光度法、镉铅铬的测定采用了原子吸收法、汞的测定为氢化物发生器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相结合的冷原子吸收法,五种元素三种测定方法给实验操作者带来了诸多不便,而且在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中,要用到试剂吡啶,而吡啶是一种有害物质,能麻醉中枢神经系统,对操作人员的健康会造成危害。而ISO17318《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砷、镉、铬、铅、汞的测定》国际标准先进,操作快速、简便,实现了用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一种仪器同时测定五种重金属元素。
(9)《肥料中总镍、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含量的测定》
国家标准肥料中的有害物质总镍、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含量的测定,没有准确的、统一的方法进行检测。该标准为首发,其中规定了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AES)测定肥料中总镍、总钴、总硒、总钒、 总锑、总铊含量的方法。
(10)《肥料级聚磷酸铵》
肥料级聚磷酸铵规定指标要求如上,并制定各项指标测定方法。
(11)《稳定性同位素氘标记试剂 第5部分:特罗类-D9》
确立了妥布特罗-D9、马 布特罗-D9及班布特罗-D9三种稳定性同位素氘标记特罗类-D9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即:产品的纯度和D同位素丰度,并规定测定方法。